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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教通[2016]16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于学期末开展一次以危险化学品整治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进行检查。

二、检查整改内容

1.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易燃易爆物品 的领用、登记,化学药品(含金属粉末) 存放点(包括试剂柜、冰箱等各类试剂存放或暂存场所)的管理;

2. 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3. 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

4. 消防及安全设施、水电安全、环境卫生等。

三、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 2016 6 28 ­­­ 7 10

学校组织检查: 7 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 各学院(中心)须高度重视,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 的原则,对实验室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记录与整改情况存档。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 暑假期间实验室暂停使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粘贴封条。因科研需要确需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实验室负责人须填写《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申报表》(见附件),将工作计划(包括实验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报学院(中心)备案。

3.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实验室及周边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位领导。有重要情况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5973199139 )。

4. 学校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情况进行网上公布,并对问题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存在特别重大隐患的实验室责令关停,整改完毕前,停止一切实验活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    卫   处

科 研 部

2016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