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制定和实施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2.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报表报告的编制与报送;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报批报备;无形资产的宏观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规定限额以下设备和实验材料的购置与合同管理,进口设备的合同与报关免税管理;仪器设备的验收、建账建卡、清查、调剂和处置。
4.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的规划与论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5.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物(药)品管理,实验室环境保护与废弃物处置(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8.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