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
财政部
《
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
(
财资
【
2016
】
2
号
),
网址
(www.mof.gov.cn),
学校制定了
《中南大学
2016
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大资字【
2016
】
12
号),并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工作步骤,现已进入审计工作阶段。学校经招标聘请湖南大宇联合会计事务所对我校资产清查自查结果进行审计。对于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家具、图书)会进行实物盘点与核查;对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等会进行凭证抽查。审计工作要求在
6
月
30
日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凡抽查到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管资产的领导统筹协调,资产干事通知到位,相关人员通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中南大学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
计
处
2016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