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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假期间

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假期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的实验室安全巡查与安全工作布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寒假前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巡查,对问题隐患需抓紧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假期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需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控。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做好主要危险源如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的安全管理,注意水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备案。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需采取包括断水停电等相应安全措施后粘贴封条。因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见附件1),经学院(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参照学校2021春季学期实验室管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管理。学校将对部分单位抽查落实情况。

四、请各单位填写《假期批准使用实验室清单》(见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扫描件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指定邮箱:sysjsaqk@csu.edu.cn,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8836293。

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重要情况需同时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值班电话:15973199139)。

附件:

1. 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

2. 假期批准使用实验室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5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

附件2 假期批准使用实验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