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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环保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的要求,为迎接教育部5月开始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学校决定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环保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现场检查整改

各学院(中心)须对照《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以下简称《项目表》,见附件1)的要求,对实验室安全环保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好记录,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认真填报自查自纠台账,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见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将PDF版及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sysjsaqk@csu.edu.cn。联系人:李老师88836139,杨老师88836824

二、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准备

学院(中心)要认真对照《项目表》,于4月20日前完成资料准备工作,资料按照责任体系、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业安全、危险源清单等依次整理成盒,并建立档案目录及序号。

资料准备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要点:

1.有带文号的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通知或制度等)明确党政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2.有带文号的文件明确学院(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有文件资料证明实验室明确了实验室负责人与安全责任人;

4.有支出凭据证明学院(中心)有专款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

5.建有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制度文件应有学院(中心)正式发文;

6.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与学生。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学院(中心)开展安全环保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准备工作(4月8日至20日)。

2.学校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及资料准备情况,重点关注历年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4月21至24日)。

3.学院(中心)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整改与情况反馈(4月25日至27日)。

4.学校对此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闭环管理(4月28日)。



附件:1.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