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假期实验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的实验室安全巡查与安全工作布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寒假前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巡查,对问题隐患需抓紧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假期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需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危险源管控。要加强对重点场所、主要危险源如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加热设备、压力容器、病原微生物等的安全管理。
三、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备案。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需采取包括断水停电等相应安全措施后粘贴封条。因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须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见附件),经学院(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且须按照学校2021春季学期实验室管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
四、学校将在寒假前对部分单位抽查落实情况。
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值班电话:15973199139)。
附件: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