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大学)2020年度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大学)
2020年度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 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0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同时,针对部分示范中心提出的需调整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问题,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及时总结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和创新发展的成效,编制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1日前上报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以年度报告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经学校考核合格后,请各示范中心于2021年3月31日前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进行数据填报和提交年度报告。
2.目前尚未召开2020年度学科教指委年会的示范中心,按要求筹备并召开年会,并将会议时间报秘书处,以便安排相关学校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会。
3.示范中心根据建设和发展实际申请调整教指委成员,需经过学院研究同意,并盖章确认。调整申请与年度报告同时上报至中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资实处实验室管理科,3办517),由秘书处统一报学校审批并备案。
4.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考核程序、办法和时间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样。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