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已
承担相关科研任务的在岗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或本科生。
2
、学生申报开放基金,应由其指导老师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3
、开放基金使用范围,原则上适用于本学院(中心)以外的学校贵仪开放共享平台上的仪器设备。
二、资助重点
1
、鼓励能发表高水平论文的项目。申请者可附近2年已发表的国际重要期刊或国际权威期刊论文(可在校人事处网站上查阅目录)1篇以上,申请者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型的项目。
三、开放基金使用期限和
额
度
1
、原则上开放基金使用期限 为1年以内。
2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5万元/年。
四、结题要求
开放基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之一,方能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
1
、SCI检索文章(基金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标注“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End Fund for the Valuable and PrecisionInstru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
、
获得
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
、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当年只可申请开放基金项目1项;已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在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2
、凡获得开放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作为结题依据。
3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
需提交资料:1.《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2.申请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资料送交地点:校本部三办508房
4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8836823
石老师
附件一:《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附件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三:《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管理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