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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环保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整体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对全校实验室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学院(中心)实验室工作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

 

2. 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联系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医学安全、环境保护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16 3 14 日(星期一)

 

地点:校本部科教楼报告厅

 

四、培训安排

 

主讲人
参加人员
1
8:30-8:50
校领导讲话
全体人员
2
8:50-9:50
实验室管理
廖林川
全体人员
3
10:00-10:50
实验室环保
狄玉龙
全体人员
4
10:50-11:40
化学品管理
罗一鸣
地信院、资安院、资生院、冶金院、材料院、粉冶院、机电院、能源院、物理院、化工院、航天航空院、高等研究中心、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院、公卫院、口腔院、生科院、实验动物学部、医学检验系、国际转化医学联合研究院、爱尔眼科学院等单位涉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人员
5
14:40-15:30
动物实验
安全防护
高常青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院、公卫院、口腔院、生科院、实验动物学部、医学检验系、国际转化医学联合研究院、爱尔眼科学院等单位涉动物实验相关人员
6
15:40-16:30
易制毒
化学品管理
李佳宜
地信院、资安院、资生院、冶金院、材料院、粉冶院、能源院、物理院、化工院、航天航空院、高等研究中心、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院、公卫院、口腔院、生科院、实验动物学部、医学检验系、国际转化医学联合研究院、爱尔眼科学院等单位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人员

 

五、有关要求

 

1.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培训是加强实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定的培训对象必须参加,将进行严格考勤。

 

2 .因教学任务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学院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书面请假,并附课表;无故缺席培训或中途退场的人员,当年不能晋升职称和岗位,建议学院 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其为“优秀”

 

3. 各学院(中心)务必于 3 9 日(星期三)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sysjsaqk@cs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 88836139 1597319913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 3 8

 

附件: 2016 年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专项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