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
2016
年度教学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做好今年教学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质量完成
2016
年项目的建设任务
1.
目前
2016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
10%
,各项目建设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确保
2016
年预算总经费报账支出
6
月
30
日
前
达到
50%
,
9
月
30
日
前
达到
75%
,
12
月
20
日
前
为
100%
。未按承诺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学校将严厉追究主管负责人和单位的责任。
2. 2016
年项目建设内容有调整或变更的,需提供书面变更报告。
二、做好中央专款
2017
—
2019
年项目申报及
2015
年项目的验收工作
1.
做好
2017
—
2019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条件建设专项)的申报工作。
2.
做好
2015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学院(中心)“十三五”实验室建设规划。
四、材料上报要求
1. 2016年6月6日前,提交2016
年项目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
1
)
2016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修改稿;
(
2
)
2016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报告;
(
3
)
2016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附件
1
)。
2. 2016年6月10日前,提交
中央专款项目申报及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
1
)
2017-2019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预算(附件
2
);
(
2
)
2017-2019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清单及申报依据(附件
3
;
(
3
)
2017
年项目单台
20
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附件
4
);
(
4
)
2017
年项目单台价值
50
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件
5
);
(
5
)
2015
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绩效报告(含设备照片)(附件
6
);
(
6
)中南大学
2015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情况(附件
7
);
(
7
)
2017
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
8
、附件
9
)。
3.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要求及时修改申报和验收材料以及提供相关依据(购置合同,帐、物、卡,实验报告、获奖等效益支撑材料等等)。
五、有关说明
(
1
)变更报告需单位主管签字,单位盖章和
5
个以上论证专家签名。
(
2
)
2017-2018
年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变,内容可依据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或变更(如虚拟仿真实验建设)。
2019
年预算先依据需要申报,按学校论证审批后的预算修改。
(
3
)实验室修缮项目报计财处。
(
4
)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已发至各相关单位,请及时查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