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回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防止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我处将于
12
月
15
日前后统一回收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废
弃
物,并交由具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本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范围是
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生化医学实验室废弃物、剧毒物质、废化学试剂(瓶装)五大类;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也一并申报,但暂不回收,需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再另行处理。
二、回收要求
1.
各实验室收到通知后须及时统计需要回收的废弃物种类、数量和重量,对其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打包,在收集容器或包装上张贴《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需详实,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2.
外包装必须严格按照《
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
》的标准执行,否则不予回收。
3.
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按国家有关安全存放标准妥善暂存。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各实验室全面清理危险废弃物,确保将现有危险废弃物清理完毕,保障实验室安全。
2.
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申报表》及
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
,于
12
月
12
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三办
512
,实验室环保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收运安排另行通知。
3.
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用按照《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大资字
[2016]53
号)进行结算。
对发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直排、偷排等行为的实验室及个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
8883682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