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项目建设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顺利完成2017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项目建设任务,做好2018—2020年建设项目申报及2016年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严格按要求开展2017年项目的建设工作
1. 目前,2017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各项目建设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按承诺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各时间节点的实验室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达到教育部规定要求(6月底不低于50%,9月底不低于75%,12月20日达到100%。)。
2. 项目要严格按预算执行。二级学院主管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经费,超支经费一律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自筹配套经费务必按时到位。所有节余经费纳入学校统筹安排,不得擅自调整使用。
3.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必须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由二级学院论证审查后报学校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建设内容调整报告。
二、做好中央专项项目申报及项目验收工作
(一) 做好2018—2020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1. 根据实际需要,结合2017—2019年的申报项目,科学合理规划论证2018—2020年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 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完整、详实。申报材料包括:
(1)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含申报word文本(附件1)及excel附表(附件2)。附件2包括项目实验教学任务表、项目设备购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18年项目单台20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附件3)。
(3)2018年项目单台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件4)。
3. 按计划财务处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系统填报。
4.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要求及时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做好接受专家论证答辩、现场考评的准备工作。
(二)做好2016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1. 2017年5月30日前,完善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专项绩效报告(含设备照片、设备购置清单)。
2.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要求及时修改、补充验收材料,及时提供相关依据(购置合同,帐、物、卡,实验报告、获奖等效益支撑材料等等),做好接受专家现场考评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说明
1. 2017年项目预算调整需经5位专家论证,调整报告须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2. 2018—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依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申报,学校论证审批后,再行修改上报。
3. 申报单位必须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严格论证,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条件的配套建设、风险及不确定性论证,确保项目按预算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益和安全环保运行。
4. 建设单位要规划论证好与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修缮项目,按计划财务处通知要求申报,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转后勤保障部上报学校。
5. 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材料文本交至三办517#,电子文档发至E-mail:huxlpengfz@163.com。联系人:胡小龙,联系电话:88836236。
(2)与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修缮项目、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项目材料文本交至三办512#,电子文档发至E-mail:787298933@qq.com。联系人:熊亚琪,联系电话:8883682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