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部2018/ 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上报教育部2018/ 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了解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等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
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和项目、经费情况等方面,涉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验教学和科研、社会服务等内容。本工作已于7月放暑假前做了提前的布置,请二级学院统筹协调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科研等管理人员对上报数据进行审定,并规定时间内将基表统计数据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教育部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4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5、基表6中“所属学科”按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其它填报说明见附件1、附件2。各二级学院需上报的基表见附件3~附件8,请按学年统计,即统计时段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数据,并特别注意保持各上报基表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报表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电子文档按表格要求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并采用“学院+文件名”统一命名,以方便统计整理。
相关工作咨询管理部门联系人:
人事处 高 全 88876603
科研部 陈其富 88836045
研究生院 朱 武 88877731(研究生教学项目)
本科生院 贺世泉 88836131(本科教学项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张居华 88836236
陈晓先 88879242(贵重仪器设备)
附件:
1.教育部教高司函字[2019] 27 号关于报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文件及省厅文件
2.填报说明(教育部教高厅函[2006] 45号文件摘选)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510)
4.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4-1 基表4-2 ,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316)
5.研究生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4-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办305)
6.专任实验室人员统计表(基表5,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517)
7.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517)
8.实验室经费表(基表7,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517)
人事处
科学研究部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