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实验室项目及实验室安全环保项目建设与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实验室项目及实验室安全环保项目
建设与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教学实验室及实验室安全环保项目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顺利完成2020年项目建设任务,做好2021-2023年支出规划、2021年项目申报与评审和2019年项目检查及建设成效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开展2020年项目的建设工作
1. 目前,2020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迟缓,为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建设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
2. 严格按教育部评审后的建设内容和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执行。二级学院主管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经费,超支经费一律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3.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内容,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建设内容调整报告,并按《中南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调整需经5位专家论证,调整报告须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4. 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资产管理及设备购置等相关制度。
二、做好中央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和检查工作
按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和检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一)项目申报、评审
1. 根据实际需要,结合2020—2022年的申报项目,科学合理规划2021—2023年支出,做好2021项目申报与评审,并按计划财务处的要求及时申报入库。
2. 已入库未启动的2020年项目和2021年项目,需重新申报入库。
3. 为做好项目论证评审工作,2021年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完整、详实,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提交:
(1)申报书含申报word文本(附件1)及excel附表(附件2)。附件2包括项目实验教学任务表、项目设备购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1年项目单台20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附件3)。
(3)2021年项目单台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件4)。
4. 依据学校论证结论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及时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做好接受专家论证答辩及考评的准备工作。
(二)项目验收
1. 2020年6月5日前,完善2019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专项绩效报告(含设备照片、设备购置清单)。
2.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要求及时修改、补充验收材料,及时提供相关依据(购置合同,帐、物、卡,实验报告、获奖等效益支撑材料等等),做好接受专家考评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说明
1. 2020年,学校中央财政专项预算压减量大。学校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教育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压减比例,压减了本年度教学实验室项目及实验室安全环保建设项目预算。但为保障教学和实验室安全环保建设需要,同时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本年度已立项建设的项目,原则上暂按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执行。由于主观原因,6月30日前启动购置金额未达到预算经费90%,且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学校仍将核减该项目的预算经费。
2. 2021年项目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严格论证,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条件的配套建设、风险及不确定性论证,确保项目按预算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益和安全环保运行。对未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不详实不完整、未按要求论证评审、提交材料不及时或未审核签字的项目,学校将不予评审。
(2)建设单位要规划论证好与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修缮项目,按计划财务处通知要求申报。
(3)虚拟仿真实验条件建设(含软件、硬件),需向本科生院申报论证入库;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需向信息与网络中心申报论证入库。
3. 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材料文本交至三办517#,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uxlpengfz@163.com。联系人:胡小龙,联系电话:88836236。
(2)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项目材料文本交至三办512#,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87298933@qq.com。联系人:熊亚琪,联系电话:88836824。
附件1: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年)
附件2: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表(2021年)
附件3:2021年项目单台20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
附件4:2021年项目单台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附件5: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报告
附件6: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