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中大资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共享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承担科研课题在研任务的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共享基金原则上用于支付学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上非本单位的仪器设备测试费用。
3.资助项目数为50项左右。
二、资助要点
1.主要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课题,优先考虑尚无所需测试仪器设备的单位及支付测试费用有困难的年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学生申报共享基金,应有课题指导老师出具推荐意见,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批准。
3.受资助者需投入1:1的配套资金,不受理仅利用共享基金立项的课题。但属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可酌情受理。
三、共享基金使用期限和额度
1.原则上共享基金使用期限为一年。
2.共享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2万元/项。
四、项目结题要求
共享基金申请人需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和如下材料之一,方可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未通过验收的,获批项目基金将予以收回。
1.SCI检索文章(基金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标注“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 by the Open Sharing Fund for the Large-scale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获得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省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本次只可申请共享基金项目1项;2020年已获共享基金资助的个人,本次不得申报。
2.凡获得共享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资助”,以此作为结题依据。
3. 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在2020年12月23日前送交本单位资产干事;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初审。
4. 各二级单位在2020年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初审合格的材料统一送交校本部三办508,将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aqk@csu.edu.cn,联系电话:88836823 张老师
需提交的资料:
(1)2021年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金申报汇总表
(2)各位申请人的《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申请表》
(3)各位申请人的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附件: 1. 2021年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金申报汇总表
2. 《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申请表》
资删除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