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学实验室项目及实验室安全环保项目
建设与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顺利完成2021年项目建设任务,做好2022-2024年支出规划、2022年项目申报与评审和2020年项目检查和建设成效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开展2021年项目的建设工作
1. 目前,2021年教学实验室及安全环保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迟缓,为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建设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
2. 严格按教育部评审后的建设内容和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执行。二级学院主管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经费,超支经费一律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3.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内容,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建设内容调整报告,并按《中南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调整需经5位专家论证,其中建设内容调整40万元(含)以上的应有院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论证,调整报告须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4. 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资产管理及设备购置等相关制度。
二、做好中央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和检查工作
按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和检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一)项目申报、评审
1.按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与定位,紧密围绕一流人才培养核心要求,根据实际需要,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合理做好2022—2024年项目滚动规划,做好2022项目申报与评审,并按计划财务处的要求及时申报入库。
2. 为做好项目论证评审工作,2022年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完整、详实,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提交:
(1)申报书含申报word文本(附件1)及excel附表(附件2)。附件2包括项目实验教学任务表、项目设备购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2年项目单台20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附件3)。
(3)2022年项目单台价值4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件4)。
4. 依据学校论证结论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及时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做好接受专家论证答辩及考评的准备工作。
(二)项目检查
1. 2021年6月15日前,完善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专项绩效报告(含设备照片、设备购置清单)。
2.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要求及时修改、补充检查材料,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招标文件、合同,验收材料、帐、物、实验报告、获奖等效益支撑材料等等),做好接受专家考评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说明
1.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严格论证,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条件的配套建设、风险及不确定性论证,确保项目当年预算100%支出,确保项目建设效益和安全环保运行。
2.对未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不详实不完整、未按要求论证评审、提交材料不及时或未审核签字的项目,学校将不予评审入库。
3.实验室建设内容含虚拟仿真实验条件建设,申报单位应按实验中心整合成一个项目申报。
4.建设单位要规划论证好与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修缮项目,按计划财务处通知要求申报。
5.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材料文本交至校本部三办517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uxlpengfz@163.com。联系人:胡小龙,联系电话:88836236。
(2)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项目材料文本交至校本部三办512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87298933@qq.com。联系人:熊亚琪,联系电话:88836824。
附件1: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2年)
附件2:中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表(2022年)
附件3:2022年项目单台20万元及以上设备询价单
附件4:2022年项目单台价值40万元及以上大型教学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附件5: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报告
附件6: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