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中南大学教学成果奖(实验技术成果奖)
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
为鼓励广大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积极研发新的实验技术、方法,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创新科研成果为实验教学服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办法》(中大教字[2011]2号),决定评选2021年校级实验技术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把成果奖评选作为推动实验室改革创新的激励手段,努力营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的实验室创新氛围,并充分发挥实验成果在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评审和公示制度,对所有申请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准确、真实性,推荐一批技术先进、特色明显、效益显著、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遴选结果应在单位网站主页和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项目必须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材料突出成果的“技术性”,成果名称、内容都要体现成果创新性、技术性的特点,并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三、申请者须填写《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提供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成果申报人—成果名称)、《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2,粘贴至材料袋上),并提供反映成果技术原理、应用价值等能体现成果水平先进性和实用性的佐证材料。
四、实验技术成果奖为校级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获奖项目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大致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 4月28日—5月24日
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5月25日—5月31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格审查 6月1日—6月8日
学校专家组评审 6月9日—6月20日
发文表彰 6月21日—6月30日
六、评审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单位须按《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办法》(中大教字[2011])和本通知要求,于5月3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和经单位审定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办517,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至sgk@cs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88836236。
附件:1.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书
2.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简表
3.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办法》(中大教字[2011] 2号 节选)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