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以及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大资字〔2020〕7号)、《中南大学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中大资字〔2015〕6号),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以及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规范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深入实施《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大资字〔2020〕7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网上竞价采购管理、仪器设备验收管理、仪器设备(软件)建账管理、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管理、仪器设备报废与处置管理等实施细则(附件1-5),请各二级单位遵照执行。
二、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已购置但未验收,或已验收但未建账入库的仪器设备(软件)进行清查,要求:
1.已购置但未验收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及时提请验收;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验收,需向资实处提交延迟验收申请报告以报批报备。
2.已验收但未建账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软件)建账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及时建账入库和账务报账。
3.本项工作须于2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单位须将本单位自查改进情况(附件6)于3月5日前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等研究中心、实验动物学部、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实验室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出入库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管理制度:包括责任人职责、出入库台账管理、清查盘点、相关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2.完善内部管理: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所等)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等管理。
3.完善台账登记:低值耐用品在资产管理平台“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及时、完整地进行入账登记、调拨、处置销账;易耗品、实验材料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等台账登记须完善。
4.本项工作须于2月底前完成。各单位须将自查改进情况(附件6)于3月5日前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规范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适时抽查。
资实处联系人:张长安老师,电话:88836823,办公地点:三办508;陈凯老师,电话:88876842,办公地点:三办507;邮箱:108731126@qq.com。
附件:
1. 中南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3.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软件)建账管理实施细则
4. 中南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管理实施细则
5.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与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6. 二级单位仪器设备未及时入账及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出入库管理自查改进情况反馈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