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部门简介|通知公告|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教育|服务指南|支部建设|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非公开招标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旧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已承担 科研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 、学生申报开放基金,应有指导老师出具推荐意见,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3 、开放基金使用范围,原则上适用于非本学院(中心)并纳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上管理的贵重仪器设备。
4 、资助项目数为50项左右。
二、资助重点
1 、主要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课题,优先考虑尚无测试仪器的单位及支付测试费用有困难的年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 、主要资助已有课题的申请人,仅利用共享基金立项的课题不予受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可酌情受理。
3 、受资助者需投入1:1的配套资金。
三、开放基金使用期限和额度
1 、原则上开放基金使用期限为一年。
2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5万元/项。
四、结题要求
开放基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和如下材料之一,方可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未通过验收的,获批项目基金将予以收回。
1 、SCI检索文章(基金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标注“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End Fund for the Valuable and PrecisionInstru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 、获得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 、省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当年只可申请开放基金项目1项;已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在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2 、凡获得开放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作为结题依据。
3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
需提交资料:
(1).《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2).申请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资料送交地点:校本部三办504#
4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8876475 石老师
附件:《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管理处
2017 年11月8日

附件【附件: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5楼
电话:0731-8887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