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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已 承担相关科研任务的在岗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或本科生。
2 、学生申报开放基金,应由其指导老师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3 、开放基金使用范围,原则上适用于本学院(中心)以外的学校贵仪开放共享平台上的仪器设备。
4 、资助项目数为50项左右。
二、资助重点
1 、鼓励能发表高水平论文的项目。申请者可附近2年已发表的国际重要期刊或国际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申请者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型的项目。
三、开放基金使用期限和额度
1 、原则上开放基金使用期限为一年。
2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5万元/项。
四、结题要求
开放基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和如下材料之一,方可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未通过验收的,获批项目基金将予以收回。
1 、SCI检索文章(基金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标注“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End Fund for the Valuable and PrecisionInstru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 、获得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 、省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当年只可申请开放基金项目1项;已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在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2 、凡获得开放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作为结题依据。
3 、开放基金项目必须是申请者正在进行的课题项目,仅利用开放基金申请的课题项目不予受理。
4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2月6日。
需提交资料:
(1).《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2).申请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资料送交地点:校本部三办504#
4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8876475 石老师
附件:《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管理处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附件: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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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8876242